网站首页 领导关怀 局馆简介 党建工作 公共服务 工作成果 工作研究 网上展厅
专业档案 论文荟萃 档案法规 机关档案 资政新编 档案编研 档案博览 档案园地
商南变迁 商南视窗 历史钩沉 档案利用 精彩推荐 档案征集 阅读中心 在线留言
商南档案信息网--公共服务

商南县档案馆查档须知

  一、查阅本馆宣布已开放档案,须持合法身份 证明,如工作证、学生证、居民身份证等;查阅未 开放档案,须持机关单位的正式介绍信( 注明查阅人身份、查档目的和范围),经接待人员 审查合乎手续后,即可查阅。
  二、外国人(包括外籍华人),港澳台和海 外侨胞来我馆查阅档案,须持有省外事、侨务、 统战部门的介绍信,与我馆领导洽商,取得同意后,可接待查阅。
  三、查阅档案、资料,只许在馆阅览室内进行,不得带出阅览室外。特殊情况需外借档案、资料,向接待人员提出,经馆长批准方可借出,按我馆规定时间及时归还。
  四、严格交接手续,接卷和退卷时,均需阅览监督人员面清点,防止差错。未经本馆同意,使用者之间不得擅自交换案卷阅览,如有发生要进行严肃查处。
  五、复印、拍照档案或资料,要在阅览监督人员处办理审批手续,并详细填写《复印登记表》和利用效果,按规定交纳保护费,方可进行复印、拍照。
  六、查阅者必须爱护档案,绝对不许在档案上乱作标记、污损、划圈、增删、涂改、拆卷、抽页等不法行为。
  七、阅览室内严禁吸烟、喧哗、乱抛果皮、纸屑等。
  八、利用档案、资料的单位和个人(包括已开放的档案),需要全文公布或汇编出版,事先应征得本馆同意,双方签订出版合同,如单方面擅自公布档案文件或出版,我馆将依照《档案法》追究责任。

商南县档案馆开放档案查阅手续

  1、凡我国公民,持有合法证明(介绍信、工作证、身份证、学生证),办理查阅登记等手续,均可利用开放的档案。
  2、港、澳、台同胞和华侨利用我馆开放的档案,须持有侨务办公室或统战部的介绍信,经馆领导同意,可提供开放的档案。
  3、外国人(含外籍华人)利用我馆开放的档案,须持有我省外事部门注明国籍、省份、利用档案目的的介绍信,经县档案局领导同意,方可提供利用。

查阅服务

档案查询
现行文件查询
资料查询
Copyright @ 2003-2007商南县档案局版权所有
备案号:陕ICP备07008902号 网站流量: